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,從靈生的就是靈

約 3:3-6 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 尼哥底母說:「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?」 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」

每個人都有從父母而來的生命,聖經把這個生命稱為肉身、肉體、或屬血氣的生命(flesh)。主耶穌告訴我們,用這個屬血氣或屬肉體的生命,我們既不能看見神屬靈的國度,也不能進去。使徒保羅也講過類似的話: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說,血肉之體(flesh and blood)不能承受神的國,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(林前 15:50)。 作基督徒許多年,內心裡都有一種認為神的事難以測度、不可理解的感覺。從這裡的經文來看,這種感覺倒也沒有什麼不正常。天然、正常、屬血氣的心思就是無法明白屬靈的事,怎麼猜也猜不透(林前2:11-14)。如果天然的心思根本就無法達到神的高度,我們認識神還有什麼指望呢?

感謝神,基督改變了這個狀況。因著主耶穌死裡復活,我們可以得著一個新的、屬靈的生命。保羅又告訴我們: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 But ye are not in the flesh, but in the Spirit, if so be that the Spirit of God dwell in you(罗 8:9)。 整個新約,都是基於基督完成的救贖工作。整個基督徒生活,是基於我們從基督領受的這個屬靈生命。

對於一個重生的基督徒,肉身已經死了(加 5:24)。重生時原本屬血氣的生命被從神而生的屬靈生命取代。但是,我們的身體裏還存留著以前那個舊人的記憶(包括經歷、習慣、思想、觀念等等)。如果不是神的話告訴我們重生時我們“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”(林后 5:17),我們就一直延續那個舊人的生活,雖然舊人已經不存在了。正是同樣原因,新約的執事(或神的工作)不是定罪的執事(後者是舊約時代人無法重生時,神的律法對屬肉體生命的審判),而是稱義的執事,讓(重生的)人知道他們裏面擁有基督完全的生命,他們的“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”(弗4:24)。只有當人內心裡確實明白、相信、認同這個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時---這倒也不容易,但起碼是可能的!---基督徒才可能讓基督通過他們活而榮神益人。多少年作基督徒都不明白這個福音最基本的道理,以至於試圖用肉體的努力達到神的標準,而其中的經歷,除了被蒙蔽(以為自己在某方面可以差不多達到神的要求了,結果後來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),就是定罪(知道自己就是達不到神的要求,不管多努力)。感謝神,在基督里,我們得以脫離肉體和屬肉體的努力,真正自由。

加 5: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(flesh)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
西 3:9-11 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 穿上了新人。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。 在此並不分希臘人、猶太人,受割禮的、未受割禮的,化外人,西古提人,為奴的、自主的,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內。